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屋宇署小型工程項目
鋁窗可涉及的小型工程項目包括以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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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型工程3.6項:
建造、改動或修葺窗或玻璃外牆, 但前提是
(a) 該工程不會導致對任何懸臂式平板造成額外荷載;
(b) 如該窗或玻璃外牆的最高點與地面的距離多於3.5米, 但不多於100米
(i) 該工程只涉及該窗或玻璃外牆的輔助框; 及
(ii) 上述輔助框的長度不多於1.2米;
(c) 如該窗或玻璃外牆的最高點與地面的距離不多於3.5米 ; 該窗或玻璃外牆並無跨度多於6米的結構構件; 及
(d) 該工程不涉及改動任何其他結構構件; 符合以下
說明的簡支梁除外
(i) 該簡支梁不屬於預應力構造; 及
(ii) 該簡支梁不是用於支承任何柱、無梁板或肋狀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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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型工程3.7項:
拆除窗或玻璃外牆, 但前提是
(a) 該工程不涉及改動任何其他結構構件; 及
(b) 該窗或玻璃外牆的最高點與地面的距離不多於3.5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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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型工程2.8項:
建造、改動或修葺窗或玻璃外牆,但前提是
(a) 該工程不會導致對任何懸臂式平板造成額外荷載;
(b) 該窗或玻璃外牆並無跨度多於6米的結構構件;
(c) 該窗或玻璃外牆的最高點與地面的距離多於3.5米;
(d) 如該窗或玻璃外牆的最高點與地面的距離不多於100米
(i) 該工程涉及該窗或玻璃外牆的主框; 或
(ii) 該工程涉及該窗或玻璃外牆的輔助框, 而該輔助框的長度多於1.2米;
(e) 如該窗或玻璃外牆的最高點與地面的距離多於100米
(i) 在外牆為該窗或玻璃外牆開設的洞口的面積不多於6平方米; 及
(ii) 上述洞口的長度或闊度(以較短者為準)不多於1.8米; 及
(f) 該工程不涉及改動任何其他結構構件,符合以下說明的簡支梁除外
(i) 該簡支梁不屬於預應力構造; 及
(ii) 該簡支梁不是用於支承任何柱、無梁板或肋狀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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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型工程2.9項:
拆除窗或玻璃外牆, 但前提是
(a) 該窗或玻璃外牆的高度不多於6米;
(b) 該工程不涉及改動任何其他結構構件; 及
(c) 該工程不屬第3.7項所描述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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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想獲得更多相關資料, 可瀏覽屋宇署網站。
http://www.bd.gov.hk/chineseT/services/index_mwcs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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